辦妥戶籍登記 免課奢侈稅要件

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】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(23)日表示,民眾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地產,要留意是否符合奢侈稅排除課稅的條件,包括所有權人、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,須辦竣戶籍登記等要件,以免被課冤枉稅。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,近來查核特銷稅案件時發現,有不少出售不動產的民眾,因不諳法令規定,而誤信代書或仲介業者的保證,特別提醒民眾要多多利用國稅局所提供的管道,了解奢侈稅的相關法令,以免因誤觸稅網被補稅帶罰,反而因小失大。 國稅局官員說,為求課稅合理化,針對非刻意炒作的短期出售不動產行為,財政部也訂有奢侈稅排除條款,只要符合特定要件的民眾,持有期間就算未超過二年即出售不動產,也不用擔心被課奢侈稅。 不過,仍有不少民眾誤信代書或仲介業者的意見,對奢侈稅排除條款了解錯誤,其中包括戶籍登記要件、受贈取得不動產以及持續期間計算方式,最容易被民眾誤解。 在戶籍登記方面,官員說,依據稅法規定,應由所有權人、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,但不包括直系尊親屬,才能免於奢侈稅的陰影。 對於受贈取得的不動產,民眾若是在持有期間未滿2年即出售,同樣要面臨奢侈稅,國稅局官員也特別提醒民眾留意。 另外,官員強調,不動產持有期間的計算,是從取得不動產登記日起,至買賣雙方合意訂定銷售契約之日為止,而非坊間誤認的完成移轉予買方的登記日,民眾切莫低估持有期間的算法,以免才差幾天就得負擔龐大金額的奢侈稅。 台北國稅局表示,奢侈稅已列為重點查核項目,凡是有買賣不動產的民眾,符合奢侈稅課稅條件者,都必須依法誠實申報繳納奢侈稅,以免觸法受罰,得不償失。 {ad-優質推薦: 新北市廠房廠辦<,   斗六房屋租售,   台東房訊網<,   雲林土地買賣,   基隆房屋網,   }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ousey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