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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收外國買家稅 卑詩省政府挨告

(中央社記者胡玉立多倫多21日專電)卑詩省政府8月2日起向外國買家徵收15%的房地產轉讓稅,眾多購屋者措手不及,被迫繳付重稅。1位中國留學生因此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出集體訴訟,要求省府退回稅款。 於此同時,外國買家稅是否會在多倫多實施,也引發熱議。因為,自從溫哥華為了打壓過熱房市、對外國買家實施重稅之後,跡象顯示,加拿大最熱的兩大房市開始朝不同方向發展;溫哥華房市開始放緩,多倫多房市則是持續走強。如果多倫多沒有採取類似措施,房市行情勢將不斷推高。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導,卑詩省最高法院19日收到1椿針對外國買家房地產轉讓稅適法性提出的集體訴訟申請案,首席原告是來自中國的29歲留學生李靜(Jing Li,音譯)。如果此案獲得法院受理並訴訟成功,卑詩省政府將面臨數以億元計的退費求償。 {ad-優質推薦: 竹北不動產,   桃園土地,   桃園土地租售,   彰化工業用地,   新豐辦公室,   } 原告李靜不是加拿大公民、也不是永久居民,她於2013年到加拿大就讀碩士學位,並於今年7月簽約買下1棟位在大溫地區蘭里市(Langley)售價56萬加元的住宅,並繳付了10%不得退還的保證金5萬6000元。但在簽約12天後,卑詩省突然宣布對大溫地區的外國買家徵收15%房地產轉讓稅,她因此必須多繳交8萬4000元稅款。 李靜的律師布瑞索(Luciana Brasil)表示,卑詩省新稅只針對外籍人士,具有「歧視性」,違反加拿大和各國簽署的30多項合約;其中包括北美自由貿易協定(NAFTA)在內。 NAFTA第1139條規定,房地產或其他財產所有權是受到保護的投資,亦即,協定國公民在加國購置房地產,應與加拿大公民享有同等待遇和標準。 布瑞索指出,卑詩省政府新頒布的外國買家稅並沒有有效的憲法權利,也超出了省府權限。 由於幾乎所有外國買家都與李靜有類似的處境,此案因此備受關注。若卑詩省最高法院受理此案,預計需要半年至1年的時間,才會確定聽證日期。1050922 {ad-優質推薦: 五結透天,   鳳山不動產,   潮州工業廠房,   桃園公寓,   觀音廠房廠辦,  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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