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價售取得眷改戶 不可依法免徵契稅


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日前有民眾表示自己是國軍志願役現役軍官,在購買眷改餘戶房屋後,卻經核定應課徵契稅,質疑為何不能適用眷改條例規定,免徵契稅。高雄市稅捐處釋疑,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5條規定,由國防部配售住宅可免徵不動產契稅;但由於該民眾是以「價售」方式取得眷改餘戶,因此無法適用該條例。 {ad-優質推薦: 苗栗建地,   中壢不動產,   台中房屋,   台北農地,   航空城別墅,   }

該處進一步指出,因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,也就是國家給予人民減免稅捐優惠時,應就各項租稅構成要件,以具體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規定之;而因「國軍老舊眷改條例」第25條並未授權國防部得訂定免稅法規命令,因此該民眾如未符合相關規定,就無法免徵契稅。 稅務局說明,依行政規則「國軍志願役現役官兵申請國軍老舊眷改餘戶價售作業要點」規定,民眾如以價售方式取得零星餘戶,並無法依「國軍老舊眷改條例」前揭規定,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。 新聞提供:住展房屋網www.myhousing.com.tw {ad-優質推薦: 嘉義電梯華廈,   嘉義市西區透天,   草屯電梯華廈,   平鎮不動產,   桃園土地,   }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ousey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